大陸地區醫美健診來台自由行
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來臺健檢醫美服務。
(一)年滿20歲,且有相當新台幣二十萬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年工資所得新當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
(二)其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申請。(無須另附財力證明)檢附文件:
(一)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
(二)大陸地區所發效期六個月以上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居民身分證,通行證)及有效通行證簽注頁。
二、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詳細填寫)。
(二)有相當新台幣二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證明或最近一個月內帳戶流水單(需蓋有銀行或金融機構章戳)。
(三)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等級以上信用卡,(如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無限卡Infinite)之證明文件,或信用卡彩色掃描電子檔。
(四)年薪所得相當新台幣五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十二萬五千元)以上之薪資所得證明文件(如:公司開立並加蓋公司章戳之薪資證明)以上三者只要提供一種證明即可。
(五)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檢附經海基會驗(查)證與申請人關係公證書。(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公安開立並蓋有章戳之親屬證明或同戶者之全戶戶口簿)另須檢附申請書,兩吋彩色白底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醫美健檢作業流程:
(一)所需資料: 1、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台灣地區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字體及人像清晰。
3、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之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二)醫療美容項目:電波拉皮.激光雷射.美白護膚療程等入台證效期:有效期半年,但在台停留時間8-10天。
一、申請條件: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來臺健檢醫美服務。
(一)年滿20歲,且有相當新台幣二十萬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年工資所得新當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
(二)其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申請。(無須另附財力證明)檢附文件:
(一)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
(二)大陸地區所發效期六個月以上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居民身分證,通行證)及有效通行證簽注頁。
二、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詳細填寫)。
(二)有相當新台幣二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證明或最近一個月內帳戶流水單(需蓋有銀行或金融機構章戳)。
(三)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等級以上信用卡,(如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無限卡Infinite)之證明文件,或信用卡彩色掃描電子檔。
(四)年薪所得相當新台幣五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十二萬五千元)以上之薪資所得證明文件(如:公司開立並加蓋公司章戳之薪資證明)以上三者只要提供一種證明即可。
(五)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檢附經海基會驗(查)證與申請人關係公證書。(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公安開立並蓋有章戳之親屬證明或同戶者之全戶戶口簿)另須檢附申請書,兩吋彩色白底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醫美健檢作業流程:
(一)所需資料: 1、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台灣地區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字體及人像清晰。
3、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之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二)醫療美容項目:電波拉皮.激光雷射.美白護膚療程等入台證效期:有效期半年,但在台停留時間8-10天。
申請大陸人士來台健康檢查及美容醫學之醫療機構 http://www.medicaltravel.org.tw/index.aspx